薪酬管理和工作時間管理是企業(yè)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內容,不僅有嚴格的勞動法進行規(guī)范而且涉及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又涉及企業(yè)的成本和風險,有必要引起高度重視。
此外薪酬及工資概念本身也極具復雜性,工資總額、職工薪酬、勞動報酬、工資薪金這些概念如何區(qū)分?改變工資結構是否需要員工同意?經營效益不好能否降薪?產假工資如何補差?員工不辭而別工資如何發(fā)放?拖欠工資與惡意欠薪罪的界限?特殊工資獎金(如十三薪、提成、年終獎、年薪制的年終考核工資)遇到員工提前離職如何處理?違紀、不勝任如何調薪?不同工時制度如何管理?如何認定加班?加班費計算基數如何確定?如何避免和預防引發(fā)群體性爭議等,這些問題長期困擾企業(yè)HR管理者。
一、工資相關概念的廓清
勞動法上的“工資、勞動報酬”
社保審計上的“工資總額”
稅法的上的“工資薪金”
會計準則上的“職工薪酬”
相關概念的區(qū)別與聯系
二、各項工資基數的廓清
1、加班費計算基數
各地關于加班費計算基數的新規(guī)定
加班費計算基數如何確定,能否約定或規(guī)定計算基數?
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合規(guī),如何進行清理和調整?如何預防連環(huán)訴訟與集體爭議
不定時和綜合工時制加班費如何計算?平時加班能否調休?
2、病假工資計算基數
各地關于加班費計算基數的新規(guī)定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能否約定?能否直接先打7折?
病假工資能否按社會平均工資封頂支付?是否應執(zhí)行企業(yè)平均工資40%托底
3、產假工資計算基數
產假待遇如何確定,如何合理確定員工的產前工資?
生育津貼低于產前工資,企業(yè)如何補差?補差額是否應扣稅?
生育津貼低于單位平均工資但高于本人工資,單位是否應補差?
4、年休假工資計算基數
多年未休年休假,是否逐年確定員工的年休假工資計算?
法定年休假和福利年休假工資基數是否應一致?
5、經濟補償金涉及月工資基數
高溫津貼、交通補貼、加班費是否納入月工資計算
以消費卡發(fā)放的補貼、餐費是否納入月工資基數
前12個月休病假、產假如何計算月平均工資
6、社保繳費涉及的月工資基數
加班費、年終獎是否計入月平均工資基數
商業(yè)保險、代為承擔的社保個稅是否納入月工資基數
其他關聯企業(yè)發(fā)放的工資是否納入月工資基數
三、工資調整與扣減
1、調整工資結構
固定工資改“固定+浮動”如何操作?發(fā)通知還是簽變更協(xié)議?可否通過修改政策調薪?
2、改革獎金、提成方案
未經民主程序的薪酬改革是否有效?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怎么辦?獎金政策必須員工簽字嗎?
3、不勝任降薪
如何舉證證明調薪合理性?保證同工同酬就一定合理嗎?是否必須出示薪資體系?
4、執(zhí)行停工放假降薪
停工放假是否可輪流、分部門執(zhí)行?是否應經過員工同意?停工期間員工泡病假發(fā)最低工資還是病假工資?
5、違紀降職降薪
違紀違規(guī)可否降薪?給予警告并降薪是否構成“雙重處罰”?發(fā)通知還是簽協(xié)議?
四、特殊薪酬的支付
1、十三薪2、年終獎
年終考核前離職但工作滿1年能否不發(fā)放年終獎?
3、年薪制的年終考核工資
年薪制員工提前離職能否取消考核工資?
4、提成
提成能否約定到款后支付提成,提前離職是否必須結清提成?
5、績效獎金
員工提前離職能否約定不支付十三薪?是否必須按比例支付?
績效考核結論是否需要員工簽字?員工拒簽怎么辦?司法實踐如何審查績效爭議?
五、工資支付和憑證保管
1、最低工資的理解
實習生、退休返聘人員是否應執(zhí)行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能否包含交通補貼、電話補貼?
2、工資拖欠與惡意欠薪
未及時支付工資的風險(賠償金、經濟補償金)
惡意欠薪罪的認定標準
工資緩發(fā)的操作程序
3、支付貨幣與支付主體
外籍員工能否以外幣支付工資?外幣改成人民幣支付是否需要員工同意?
關聯企業(yè)支付部分工資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委托勞務公司代發(fā)工資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4、工資單管理
銀行代發(fā)工資是否仍需制作紙質工資單?
能否以電子工資單代替紙質工資單?
工資單無簽字公司將存在哪些風險
5、離職時工資支付
員工不辭而別能否暫緩發(fā)放工資?
離職時能否協(xié)議離職后補發(fā)工資?
6、其他特殊情形下的工資支付
公司搬遷員工未隨遷期間工資如何支付?
部門撤銷崗位撤銷后未提供勞動期間工資如何支付?
恢復勞動關系期間工資標準如何確定?
六、工時加班管理疑難雜癥解析
1、工時管理
合同約定標準工時,后審批不定時是否要變更合同?
合同約定不定時,但沒審批或審批已過期不定時是否仍然有效?
綜合工時加班費如何計算?能否跨周期調休?周期內提前離職如何核算加班?
2、加班認定與調休處理
平時加班執(zhí)行1:1調休是否合法?員工事后能否主張1.5倍加班費?
公司執(zhí)行調休6個月內未申請自動作廢是否有效?
出差往返途中可否認定加班?
無考勤如何認定加班事實,是否無任何風險?
加班審批制度能規(guī)避加班費風險嗎?
3、舉證責任與追溯時效
加班事實的舉證責任
加班費支付的舉證責任
2年前的加班費已過期了嗎?
國內知名公司法、勞動法專家
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現擔任數十家全國性集團企業(yè)首席勞動法律顧問
畢業(yè)于華東政法大學
洪律師專長于公司法、勞動法與爭議解決,同時熟知人力資源管理與用工成本實踐(社保/財稅),在跨區(qū)域員工關系治理、高管治理、競業(yè)限制及商業(yè)秘密等領域有豐富的執(zhí)業(yè)經驗。2013年曾參與《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勞務派遣規(guī)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修訂)》等多部法規(guī)的立法專家討論與建議工作,洪律師同時具有豐富的授課經驗,包括甲骨文、法國空客、強生、聯合利華、杜邦、拜耳、施耐德、索迪斯、寶馬、卡夫食品、耐克、歐尚、日立、聯想、騰訊、中歐管理工商學院、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多家世界500強、跨國企業(yè)及境內知名公司曾聆聽其課程。
背景經驗:
當成功為世界500強公司在華4000余人提供勞動關系規(guī)模轉移安置綜合解決方案
成功為某行業(yè)領先企業(yè)提供10000余人的勞務派遣綜合解決方案
媒體采訪:
曾接受上海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上海東方衛(wèi)視、環(huán)球時報(英文版)、上海日報(英文版)、中國經營報、解放日報、上海人民廣播電臺、新金融觀察、東方早報、新聞晨報等多家媒體采訪就勞動關系熱點問題發(fā)表專家意見。
出版物及其他:
《寫給HR的社保法:社會保險風險控制與成本優(yōu)化實務》(獨著)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曾主筆專欄《模擬仲裁庭》,《勞動關系管理實務》。在諸多報刊雜志上發(fā)表勞動法專業(yè)文章,例如勞動報、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上海勞動保障、人才市場報等。
研究課程:
《勞務派遣暫行規(guī)定》逐條解讀與應對
《社保待遇新類型勞動爭議與成本優(yōu)化》
《集體勞動爭議的預防及應對實務》
《離職管理中最棘手的85個問題及解決方案》
《勞務派遣新變化》
《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解讀與應對
《勞動合同解除技巧與合規(guī)管理》
《員工對抗行為調處技巧》
《逐條解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后社保法時代的用工變革與HR轉型》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服務客戶:
甲骨文、法國空客、強生、聯合利華、杜邦、拜耳、施耐德、索迪斯、寶馬、卡夫食品、耐克、歐尚、日立、聯想、騰訊、中歐管理工商學院、安泰科技集團、托普索、德國默克、博士倫、中國金融在線、成都索貝、蘇格蘭皇家銀行、約翰迪爾、百威、德國科隆、中海油、飛利浦、萬通、廣州本田、神龍汽車、長安鈴木、中國銀聯、揚子巴斯夫、一汽馬自達、中信銀行、復興醫(yī)藥、江鈴汽車等多家世界500強、跨國企業(yè)及境內知名公司。